4月7日,民航局适航司发布通知,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民航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由飞行标准司提出,牵头起草单位为杭州迅蚁,主要起草单位还包括民航管干院、中国AOPA、亿航智能、丰鸟、朗星、航科院、北航无人系统研究院多家单位。标准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自动化程度,提出从自动化等级AL-0至自动化等级AL-5六级的等级划分原则、自动化等级划分要素、自动化各等级技术要求,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布式操作系统自动化等级和分布式操作运行安全保证性进行相应取值,综合判定其五个运行等级OL-1至OL-5。根据通知,任何个人对于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该意见反馈表并于2022年4月29日前反馈至邮箱castcfabiao@sina.com,并分别注明邮件标题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